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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的判决并非从重 美14岁少年被判无期不得假释 药家鑫故意恶意杀人案判决后,被告律师为其上诉的重磅理由是,“判决受到外界舆论压力”和“受到原告方不判死不葬”的要挟,以及“被告属于年轻人初犯”,“激情犯罪”等等。总所周知,药家鑫的故意杀人情节之恶劣,足以判死刑。我们把药案与昨天(2011-05-21)《今日美国》报道的一个案例比较一下,就更清楚孰轻孰重了。报道说,美国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21日作出裁决,支持地方法院原判,将犯下杀人罪时只有14岁,今年已经27岁的尼南(Omer Ninham)判处无期徒刑,且终身不得假释,面对外界质疑,最高法院表示,该判决并非「过度严厉且过分」的惩罚。为便于网友看到全貌,引用关于此事的报道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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