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海问题上,美联社记者胳膊肘又“向外拐了”~
10日,美国国务院举行例行记者会,面对记者抛出的美军军舰再闯南沙主题,美方发言人竟然理直气壮称此举符合国际海洋法,并指责中方的海洋主权声索“过分”(excessive)。
到底是谁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挑战海洋秩序,又是谁至今不加入《公约》?这就不要怪国务院发言人的“老朋友”马修·李提问咯。
——“过分的海洋主权声索”是谁定的?谁决定这是“过分的”?
答: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致,什么是“无害通过”,众所周知
——美国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是吗?
答:所以我们进行了自由航行。
问:但这不是我的问题。
答:对,所以……是……
问:所以,中国(大陆)、台湾和菲律宾自己说声索过分了?在我看来,你刚刚将它们判定为“过分”——根据一项你都没加入的协议。
答:这些国家向过往船只提出要求,这不符合海洋法。
问:但是你没有——
答:美国的行动——我们的自由航行挑战了上述行为,因为这些签署国——
问:是的,但是你们没有——你们忽略了他们。战舰就这样闯进去了——
问:是的,但是你们没有——你们忽略了他们。战舰就这样闯进去了——
答:同时遵守了国际海洋法。
问:是的,但是,我的意思是你们没有告知任何国家。
答:是的,我们没有告知。
问:你们就这样闯进去了,但这不是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谁来决定主权声索是否过分?
答:我们是根据国际海洋法,这是我的理解,这决定了——
问:但你们不是公约成员。
答:但对于这些声索国家,这是共识。
问:他们自己说声索过分了?
答:这有三个国家——
问:是的。
答:——已经提出主权声索。
——不能说国家哦,小心,其中之一是台湾。
熟悉的感觉,这次“尴尬”的是?……发言人伊丽莎白·特鲁多(Elizabeth Trudeau)。
根据美国国务院官网实录,特鲁多在陈述美方立场时,声称此次美军航行是为了挑战一些国家“过分的海洋主权声索”,这些国家的声索不符合国际法,限制了美国和所有国家的航行权利。她同时表示,这次航行并不是单单针对中国(大陆),还包括台湾、越南。
这时,马修·李支起了脸颊……
问(马修·李):我能问两个问题?
答:当然。
问:“过分的海洋主权声索”是谁定的?谁决定这是“过分的”?
答: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致,什么是“无害通过”,众所周知。
问:美国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是吗?
答:所以我们进行了自由航行。
问:但这不是我的问题。
答:对,所以……是……
问:所以,中国(大陆)、台湾和菲律宾自己说声索过分了?在我看来,你刚刚将它们判定为“过分”——根据一项你都没加入的协议。
答:这些国家向过往船只提出要求,这不符合海洋法。
问:但是你没有——
答:美国的行动——我们的自由航行挑战了上述行为,因为这些签署国——
问:是的,但是你们没有——你们忽略了他们。战舰就这样闯进去了——
答:同时遵守了国际海洋法。
问:是的,但是,我的意思是你们没有告知任何国家。
答:是的,我们没有告知。
问:你们就这样闯进去了,但这不是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谁来决定主权声索是否过分?
答:我们是根据国际海洋法,这是我的理解,这决定了——
问:但你们不是公约成员。
答:但对于这些声索国家,这是共识。
问:他们自己说声索过分了?
答:这有三个国家——
问:是的。
答:——已经提出主权声索。
问:不是国家哦,小心,其中之一是台湾。
答:是的,谢谢。三个(省略)——菲律宾和台湾都在南沙群岛提出主权声索。
问:(文字缺失)——你是说他们的声索是过分的?
答:我们是根据国际海洋法来行动的。
……
对于马修·李的提问,外交部发言人陆康10日的回应简直遥相呼应:
“美方在1979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订前抢着推出所谓“航行自由”计划,是凭借军事力量,挑战、挑衅新的海洋秩序,从一开始就遭到了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坚决反对。美方至今不加入《公约》,实际上也是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美方打着“航行和飞越自由”的旗号,在南海炫耀武力,派遣军用舰机抵近甚至进入中国南沙群岛有关岛礁邻近海空域进行挑衅,这才是南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才是对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最大威胁。”
针对美国国务院多次发言人多次无法自圆其说的表现,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金灿荣教授早已看穿一切,他在接受《深圳卫视》此前采访时说:
“美方发言人听起来好像有点罔顾常识,但更多不是知识问题,以美国的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他知道。但是,他战略上有需要,要论证美国的立场,所以有时候,他会讲一些很奇怪的逻辑。这不是知识问题,而是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