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至1995年,我在中国驻悉尼总领馆领事部任一等秘书兼领事,领导要我负责签证工作。我除了正常窗口接案值班外,最主要的任务是负责对签证进行审核和签字,即“一支笔”的责任,当然还包括对护照、公证认证的审核和签字。签证工作是领馆的一项最基本的日常工作,领馆一开馆,一开门,首先遇到的就是这项工作。签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涉外性、技术性和时间性都十分强的极为严肃的工作。它要求我们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严谨仔细的工作作风。它起着为祖国守好大门,为各国朋友来华“开路条”,架起中外友谊与合作之桥的作用。
我感到,要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把维护国家主权放在首位,在办理签证过程中,以我为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不受任何势力的支配,不受任何压力的制约,不受任何复杂情况的干扰。比如,1992年8月,澳大利亚移民局委派两名警官押送一名关押在拘留中心的逾期居留的中国留学生回国。在没有官方照会的情况下,这两名警官直接来我馆申办签证,要求3日后乘中国民航班机执行这项遣返任务。我发现此情况后,经请示馆领导同意,要求澳方出具官方照会,陈述申办签证理由,同时,报请国内有关部门审批。在经批准后,才为他们签发了相应的签证。再如,1993年5月间,某国一国际安全与和平议会驻悉尼代表,先后致函我签证组、副总领事和总领事,要求在其所持证件颁发“外交签证”,应其要求,我某一全国人大代表也写来信,称已与我外交部美大司联系过等等。在其多次纠缠下,我独立办案,后查到有关规定,我不承认此种证件,对其要求给予婉拒。对极其个别外国人提出荒谬签证要求,无理取闹,纠缠不休,严重影响签证大厅正常工作秩序,且劝阻无效的,我即向澳方报警,请澳大利亚警察来现场处置,把人带走。
要做好签证服务,我们要有坚定的原则性,适当的灵活性,必要的时效性和严格的准确性。对拒绝入境的对象坚决不办,对有限制条件(包括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坚决按规定办。对高层次的官方交往的签证对象,既要热情服务,以礼相待,又要慎重从事,做到内紧外松。如,澳大利亚总督、总理访华专机机组人员来我馆申办签证时,只出具了澳大利亚皇家空军基地致我馆的函件,这显然手续不完备。我一方面要求澳方提供正式外交照会,另一方面报请我外交部签发签证通知,因为这还涉及我领空主权问题。对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有把握的、对我有利的情况给以照顾办理。
我们对在华投资办厂,并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合资企业的外方代表、资信可靠的大企业、银行、厂矿的头面人物,我重点工作对象的友好人士和侨领赴华签证提供方便,视情审发一次、二次或多次入境签证。对确实需要如期赴华从事经贸活动的,而按常规程序又来不及办理签证的,我们急人之所急,即使在节假日期间,也给以照顾办理。如,一位澳商社经理,应我经贸部邀请,须于1993年10月3日抵达北京进行项目洽谈活动,因丢失护照,10月1日才领到新护照。我们在国庆节放假期间给他颁发了签证,客人十分满意。
在驻悉尼总领事馆工作3年多的时间里,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共办了数万人次的签证,没有出现过任何差错。记得在1994年10月,澳大利亚西部一个城市的小报记者去中国西藏访问后,在他所服务的报纸上,发表了多篇攻击我中央对藏工作的方针政策,污蔑西藏改革开放所取得巨大成就的文章,影响极坏。外交部领事司发来查询通知,要求尽快告知是哪个馆给此人签发的签证。当时总领馆领导颇有压力,担心系我馆所为,因为悉尼是一个“大码头”,每年签证数量比我驻澳大利亚大使馆与驻墨尔本总领馆签证数量的总和还要多,工作难免会有失误。但我自己对我的工作很有信心和把握,不是我馆所签发。我花了2天时间认真查阅当年的签证申请表,并将否定的结果汇报给馆领导。最后,外交部领事司通报说,该记者系从尼泊尔入境的。至此我们大家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随后,段津总领事在馆务办公会上,对我的工作给以肯定,称赞领事部的签证工作是负责、严谨、过细,过硬的。当时,领事司在驻外使领馆中确定了8个重点调研馆,悉尼总领事馆是其中之一。
3年多的工作实践,使我对周恩来总理生前对外交干部提出的“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的十六字方针,“五勤”,即眼勤、耳勤、嘴勤、手勤、退勤,“四多”,即多思考、多分析研究、多看书、多实践,“一化”,即外语化和要做文装的解放军的要求,感到何等的正确和亲切。是祖国和人民把我从一个贫下中农的子弟培养成为国家的外交官—签证官,我对此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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